2017新疆塔城地區烏蘇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服務中心招聘公告【招20人】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文件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十三五”總體規劃要求,經6月7日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為了更好地做好2017年烏蘇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烏蘇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計劃數
2017年烏蘇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數20人,男10名、女10名。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甘于奉獻,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三)烏蘇市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2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過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領取退休養老金人員不予報名;
(四)中專及以上學歷;專業為工民建、城市管理、城市規劃、漢語言文學、文秘、法學以及熟練計算機軟件系統的優先錄用。
四、招聘程序
報名、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公示、聘用。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0日—6月14日下午18:00之前(節假日不休息)。
上午10:00—13:30 (北京時間)
下午16:00--19:30 (北京時間)
2、報名方法
持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畢業證及相關證明(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英寸照片3張到市人社局服務大廳報名(報名表自行下載)。
3、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費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每人40元,共計55元。
(二)筆試
應聘人員,須參加筆試。筆試采用漢語答卷,分數為百分制。考試內容:時政常識及公共基礎知識占60%,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相關知識占40%(《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自行下載學習)。哈薩克族、蒙古族、維吾爾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等少數民族考生、有過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經歷(需單位出示相關證明)的可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況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7年6月14日下午18:00—20:00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規定時間、地點為準
(三)面試
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面試。筆試后,按招聘崗位1: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中成績出現并列,則按并列成績擴大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主要對報考者分析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人際交往協調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進行測試。
面試時間、地點在筆試成績公示時一并通知。
(四)資格審查
考試結束后,對考試合格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聘用。
(五)體檢
1、體檢入闈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體檢由市人社局、市征補辦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復查只能一次,在指定醫院進行。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計算
筆試占40%,面試占60%,兩項成績相加計算入總成績。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八)聘用
1、凡體檢、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經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工作期間工資待遇參照社區工作人員待遇。
2、聘用期為4年,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制,一年期滿考核合格者續簽合同。
3、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不服從分配者將取消聘用資格。
所有報考人員自行在烏蘇市政府網站查閱具體筆試、面試、體檢及相關考務時間、地點,如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面試者按棄權處理。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把 “進口”關。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發現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錄資格;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嚴肅處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人社局聯系人:柳強 張瓏
聯系電話:0992-8519633
征補辦聯系人:哈吾力江
聯系電話:0992-8516195
原標題:2017年烏蘇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烏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