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宜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271人】
(五)注意事項
1. 該次考試,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電白區等四市(區)聯考,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的有關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大學生村官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按《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和服務時間,在網上報名后,于6月27日—6月29日期間到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新尚路60號3樓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4.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書面證明。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報名時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筆試及成績公布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按照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根據按崗設考原則,筆試內容共分為三類,即衛生類崗位為通用衛生知識和素養,教育類崗位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綜合類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各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劃定并公布。
2.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行查詢。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1.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2.資格審核。進入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請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告。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崗位內可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1)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登陸報名系統,雙面打印); (2)有效身份證;(3)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書和成績單),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要提供《報到證》,暫緩就業的要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原件; (5)崗位有效證明(含“三支一技”和“大學生村官”有關材料)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6)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8)職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裝訂出示給工作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