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河池市運輸管理處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招聘公告【招3人】
(三)體檢、考核政審
用人單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政審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出資自理。
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核政審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一)待遇
信息平臺管理員屬于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和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政策給予財政資金的其他福利。
1.工資待遇:在工資基數1800元基礎上根據學歷上浮20%-25%(以上工資數額含“五險一金”的個人繳納數額,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數額);
2.五險一金: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聘用方式
1.河池市運輸管理處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經處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同意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二年。
(三)管理
1. 河池市運輸管理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單位相關制度對聘用信息平臺管理員進行管理。
2. 河池市運輸管理處按相關規定對聘用信息平臺管理員實施年度考核。
六、有關說明
(一)凡在報名、面試和體檢、考核政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由負責聯系人的工作人員如實登記,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運輸管理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河池市運輸管理處2017年公開招聘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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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運輸管理處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