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寧市定向培養基層社區醫生招生(招聘)6人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7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7〕44號)精神,海寧市2017年將定向培養基層社區醫生6名?,F就有關招生(招聘)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7年報考普通高校且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立志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事業,普通類提前錄取,體檢合格,并與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海寧戶籍學生。
二、招生院校和數量
海寧市2017年定向培養基層社區醫生委托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承擔,均為臨床醫學專業,招生數量共6名。
三、招生批次:因2017年高考招生三個批次合并,故定向培養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四、專業和學制:臨床醫學專業,五年制本科
五、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繼續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政策,按“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進行。
(一)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于2017年6月26日8:30~6月27日17:30在省教育考試網填報志愿(具體時間以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為準)??忌毞蠈I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二)體檢與公示。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市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通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擬錄取考生,并在“海寧市人才網”和“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上公示3天。
(三)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通知擬錄取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于規定時間內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體檢和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已與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檔、錄取,被錄取者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發送錄取通知書。
六、學習費用
對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員,由海寧市財政按5萬元/5年/人標準補助,具體補助方式按簽訂協議執行。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七、就業、待遇
凡被錄取的我市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分配到各鎮(街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確定為事業編制身份。服務期在取得執業資格后不少于8年。
八、其它事項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聯系電話:87017381,87017315,87017385;市教育考試中心聯系電話:87010621,87010623。
原標題:2017年海寧市定向培養基層社區醫生招生(招聘)通告
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海 寧 市 發 展 和 改 革 局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海 寧 市 財 政 局
海 寧 市 教 育 局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