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浦江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公告【招5人】
依據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2017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2017年我縣委托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培養專科層次(學制3年)臨床醫學專業學生共5名,畢業后到農村社區醫療機構工作。
二、招生(招聘)對象
2017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浦江縣基層衛生事業服務,并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本縣戶籍考生。
三、招生(招聘)與錄取
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招生(招聘)。提前批錄取填報志愿時間為:2017年6月26-27日。具體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組織體檢
浦江縣衛計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我縣范圍內公示3天。
3.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計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4. 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注意事項
在體檢和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原件,復印件一份在簽訂協議時交縣衛計局備案。
請考生密切注意提前批志愿填報時間、程序,保持志愿填報中所填報的電話通暢。
四、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層次學員,按原省衛生廳、省教育廳、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9〕82號)和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于下撥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社〔2010〕201號)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五、就業與待遇
2017年入學的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按期畢業后,按協議規定回我縣農村社區醫療機構工作。定向培養生在協議的農村社區醫療機構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項
填報志愿等其它具體事項,考生可登錄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w.jhc.cn)了解。
醫學定向培養醫生相關事宜咨詢:縣衛計局人事科
聯系電話:0579-89386935 89386917
原標題:關于2017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的招生(招聘)公告
浦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