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瓊中縣黎母山鎮招聘林業工作站人員公告【招3人】
黎母山鎮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3名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身體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敬業奉獻精神,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并能服從工作安排,安心在林業基層一線工作。
2、年齡30周歲以下。
3、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
4、專業:不限專業。
5、身體健康,無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各種疾病。
四、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 15日-23 日止。(正常上班時間,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黎母山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86320233。
3、報名需提供材料: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提交個人簡歷1份,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到黎母山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領取報名登記表報名。
4、錄用
經面試合格決定聘用的人員,將在黎母山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欄上公示三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經用人單位研究后錄用。被錄用的人員及時辦理報到手續。被錄用的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期間,錄取的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按照瓊中縣相關規定執行,并繳納五險。
2、被聘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錄用后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簽訂合同的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工資每月15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聘用,工資待遇每月2000元-3000元(含“五險”)。
4、被聘人員若違反合同,本單位將中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
本公告由黎母山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黎母山鎮關于公開招聘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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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母山鎮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黎母山鎮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