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富寧縣民政局招聘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人員公告【招3人】
六、考察、體檢及公示
(一)考察
按面試成績取前3名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縣民政局核對中心組織實施。考察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對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應聘的,所缺名額按面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體檢
考察合格的考生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通過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環節資格。所缺名額按面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并重新考察合格后進入體檢。
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在縣政務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進入縣核對中心工作試用期階段,試用期為3個月。
七、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
本次招聘的縣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工作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的由縣民政局與其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試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勞動合同為一年一簽。
八、工資待遇
經考察體檢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月薪20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月薪2200元(含“五險”個人承擔部分)。合同期間,富寧縣民政局依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應由單位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合同期間違反管理規定或不勝任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解除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同時,縣民政局停止為其繳納以上“五險”單位繳存部分。
差旅制:按富寧縣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差旅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6128200,6126429。
此次招聘工作相關公告,通知及信息,將通過富寧政務網面向社會發布。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瀏覽上述網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富寧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富寧縣民政局招聘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富寧縣民政局
2017年6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