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廣東梅州梅縣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7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具體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齡為18至35周歲,個別專業技術崗位確有需要的,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至2017年6月15日(應屆畢業生可不受年齡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見附件2),《報名表》上需粘貼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張同底相片;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為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詳細報名地址見附件3)。2017年6月22日上午到招聘單位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13日、14日、15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報名要求
1、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該招聘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特殊崗位經批準后予以開考。
三、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
(一)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筆試內容分為教育和綜合兩類,即教育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綜合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公共基礎知識和素養。
筆試時間: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筆試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并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 10個工作日內在梅州市梅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