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浮梁縣國土資源局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管員公告【招15人】
6、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負責。
7、政審:體檢合格者為考核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受黨紀、政紀警告及以上處分未解除;
(3)曾經被政法機關拘役、治安處罰;
(4)曾經被判刑;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8、公示:考核合格人員在浮梁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和浮梁縣國土資源局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或發現資格條件與公告不符、弄虛作假的,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在體檢、考核、公示過程中出現缺額,則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9、聘用:公示期內無異議或被舉報經查實后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用工性質為合同工,屬臨時聘用,試用期1年(包括培訓期)。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工作崗位者,與浮梁縣國土資源局簽定聘用合同。年終實行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實行兩年一聘制。
10、待遇:聘用后每人每月工資待遇2000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服裝由單位統一配備。聘用期滿1年,用人單位依據聘用人員考核情況,適當工資待遇。
本公告由浮梁縣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
原標題:2017年浮梁縣國土資源局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管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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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縣招聘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