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建德市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公告【招20人】
根據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改委、教育廳、人力社保廳、財政廳(浙衛發[2017]44號)文件精神,我市在2017年全省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中,定向招收農村社區醫生臨床醫學專業學生20名。本次招生實行招錄與招聘不并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面向建德市戶籍的考生定向招生和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目標:為基層醫療單位培養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良好,能勝任農村社區醫生崗位,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實用性農村醫學專門人才。
二、委托培養:杭州醫學院。
三、專業與學制:臨床醫學專業,全日制三年、專科。
四、招生:招生對象為建德市戶籍,參加2017年全省統一高考的學生。實行按戶籍以建德市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1:1.2確定考生名單及簽約順序號,按1:1簽約順序依次與考生簽訂協議,至計劃滿額即止,并將簽約考生名單報送至高校。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建德市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五、培養費用: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員,在校學習期間所需要的學費和由政府承擔,每月給予300元生活補助。
六、就業和待遇: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 ,回建德市村衛生室或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具體單位由市衛生計生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農村社區從事衛生醫療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各級政府給予學費補助的人員,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不計算在服務期限5年內。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不回建德市村衛生室或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或者服務不滿5年的,應當返還各級政府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及相關費用,同時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七、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的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
(一)時間:2017年6月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地點:建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濱路8號)。
(三)簽協議時需提供身份證和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
(四)聯系電話:0571-5830782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建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建德市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公告
建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