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張家口市橋東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0人】
為切實做好畢業生就業和引進人才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張家口市橋東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為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發[2011]9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公告方式
在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張家口市橋東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招聘事宜。
三、招聘名額及職位條件
招聘名額50名,其中: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46名,城郊農村小學教師4名,具體職位詳見《張家口市橋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和范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幼兒園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五、招聘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30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張家口市橋東區委大門北側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3、資格審查: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攜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和填寫完整的《張家口市橋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表樣從張家口市橋東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
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領取報到證的,還需持《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4、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5、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通知應聘人員。
6、筆試準考證的發放:對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當場發放準考證。
7、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畢業生免收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報名時須提供特困證或低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
1、筆試:
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內容涉及兩部分:一是公共基礎知識,二是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法規知識,兩部分分值所占比例為7:3。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筆試分值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分專業職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分值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