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湯陰縣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為確保我縣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2017年6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二、地點:湯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西(人民路東段)
三、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原件及A4復印件各一套):
1、《湯陰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
3、退役大學生士兵還須提供本人入伍通知書、退伍證。
4、報考縣直初中心理教師崗位的還須提供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
5、湯陰縣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還須提供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信。
6、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未取得畢業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就業主管部門簽章的證明(需注明學生所在院系、專業、班級、畢業時間及入校時注冊學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
資格復審貫穿招聘工作始終,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復審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應聘人員與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湯陰縣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本人承擔。
四、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
原標題:2017年湯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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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湯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