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陽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人】
(九)公示與聘用
1、公示。縣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擬聘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報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備案后,辦理編制工資和崗位聘用等相關手續,試用期1年,最低服務期限5年。對不愿到所聘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五、監督電話
中共衡陽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0734-6816753
中共衡陽縣委組織部干部組 0734-6827068
衡陽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34-6823238
本公告由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衡陽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