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梅州興寧市招聘復退軍人服務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公告【招43人】
七、體檢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間,招聘主管單位應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如出現崗位空缺,由興寧市民政局在同類崗位愿意調劑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遞補。
九、公示、聘用及人員的管理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興寧市政務網和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招聘單位與所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試用期3個月,兩年簽一次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所聘服務專職人員由興寧市民政局和當地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統一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
被聘用者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及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在同一崗位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聘用人員的待遇
聘用人員由政府以每月2500元購買(含五險),下鄉、出差、誤餐補助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本公告由興寧市民政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3-3262996
原標題:興寧市招聘復退軍人服務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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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寧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