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梅州平遠縣招聘鎮復退軍人服務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公告【招12人】
五、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
六、考試
考試試題由市民政局委托省考試機構出題,由縣民政局為主,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協助組織實施。
1、考試內容
(1)公共知識:《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2)崗位技能知識:《公共服務能力測試》
(3)崗位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4)考試方法:實行閉卷考試。
(5)計分方法:總分100分(其中《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占50%;《公共服務能力測試》占30%;《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占20%。
2、考試時間
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考試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通知。
考試成績將在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縣民政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間,招聘主管單位應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民政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平遠縣民政局與所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的,兩年簽一次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所聘服務專職人員由平遠縣民政局和當地鎮政府統一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
被聘用者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及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在未聘用的考生中從到低分補聘。
十、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由縣民政局與所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由各縣民政局另行公告。
十一、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原標題:平遠縣招聘鎮復退軍人服務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附件1-2
1、平遠縣招聘鎮復退軍人服務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崗位表
2、平遠縣招聘鎮復退軍人服務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
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平遠縣民政局
2017年6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