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芮城縣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人】
為加快大學生村官的有序流動,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2012]53號)規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從我縣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招聘縣鄉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差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詳見《芮城縣2017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任滿2個聘期(6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在芮服務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7、考生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當選并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滿一屆;
(2)擔任村(社區)“兩委”正職滿3年;
(3)聘期考核1次以上;
(4)年度考核連續2年或累計3年以上;
(5)被省、市委組織部評為“大學生村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的人員;
4、在各級招考中被錄用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的人員;
6、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含尚未辦理手續)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1日—6月25日
2、報名地點:芮城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1201房間)
3、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職在崗同意報名證明;
(2)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
(4)《芮城縣2017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考核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工作人員按照方案要求對報考者的基本信息、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
(三)考核內容及考核方法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照招聘職位和招聘人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如符合條件報名人員超過考核招聘名額,則相應增加考試環節,符合條件報名人員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額時,全部確定為考核對象。
考核工作由縣考核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抽調組織部、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考核組。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指標包括實績考核和理論考核兩個部分,分別占綜合評分中的60%、40%。
1、實績考核(占綜合評分60%)
主要包括聘期內年度考核情況、工作實績、民主測評、附加分值四個方面。
(1)聘期內年度考核情況(占實績考核20%)
參照運用聘期內各年度考核結果,按照9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標準,進行加權計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