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茂名市公安消防局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公告【招220人】
為滿足茂名經濟社會迅速發展對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彌補現役消防官兵不足,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擬招收220名政府專職消防員充實到全市11支現役消防中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普通高中(含同等學歷)以上學歷的社會青年,退役士兵優先。有運動特長、技術專長(如駕駛證)以及部隊退役士兵學歷可放寬至初中以上。
二、招聘崗位
(一)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員:
茂南消防中隊21名、公館消防中隊21名、紅旗消防中隊21 名、河東消防中隊21名、高州消防中隊16名、信宜消防中隊16名、化州消防中隊16名、電白消防中隊16名、茂港消防中隊21名、濱海消防中隊16名、支隊機關30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招收少量駕駛員,安排在消防車輛駕駛員崗位)。
(二)消防文員:5名。根據實際需求編配機關、各大隊。
三、職責任務:
在全市現役消防中隊從事滅火救災、搶險救援工作崗位,履行現役消防部隊戰士工作職能,擔負滅火和搶險救災等執勤任務。
四、招收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自愿從事滅火救援工作,服從公安消防部隊的管理,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規定的身體條件。
(三)在部隊服役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在地方無違法犯罪紀錄。
(四)在公安消防部隊或其他現役部隊服役過的退伍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年齡:報考戰斗員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有部隊服役經歷或者大專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2周歲(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報考駕駛員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六)性別: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男;消防文員:性別不限。
(七)消防車輛駕駛員崗位需持有駕駛執照:持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A2、A1駕駛證。
(八)身體條件:身高162厘米以上,體貌端正,不超重(標準體重<公斤>=身高cm-100cm, +-5%),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裸眼視力不低于4.6,矯正視力不低于5.0,具備適應全天候參與執勤訓練的身體素質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五、薪酬待遇
1、工資待遇:正式聘用的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基層崗貼、崗位工資、工齡工資、高危補貼組成。滅火戰斗員工資待遇根據崗位劃分確定為2100元(并購買五險一金),消防車駕駛員工資待遇根據崗位劃分確定為2300元(并購買五險一金)。每年增資100元。
2、節日補貼:國家重大節日享受節日補貼。
3、按照《勞動法》規定為入職者辦理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
4、享受消防部隊戰士同等住宿條件和伙食標準。
5、被裝由單位按標準統一發放。
6、每月享受8天帶薪假期,入職滿一年后每年享受15天帶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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