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招36人】(第二批)
四、聘用和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有關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替補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組織其他應聘者考察。
1、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2、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3、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工勤技能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四)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參考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2-2),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無專業代碼,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也可報考。
(五)本公告由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3639503、83639503;監督電話:83639362)
原標題: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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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xls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