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遼寧凌源市招聘公益性崗位校園保安人員公告【招196人】
為切實加強教育系統各的保安力量,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性質校園保安。按照《朝陽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紀要》(2017年6月1日)、《凌源市人民政府第六屆四十五次常務會議紀要》(2017年5月28日)的要求和《朝陽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朝人社發〔2014〕240號)、《朝陽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暫行辦法》(朝人社發〔2016〕26號)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定向報名,定向招聘。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工作崗位,不得兼報。
3、對于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原在崗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服從組織,聽從指揮;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較好的履行崗位職責;品行端正,熱愛工作。能夠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勝任保安工作有奉獻及敬業精神。
(二)無各種不適合從事保安工作的疾病,適應長期倒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4、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對象
(一)面向凌源市行政轄區城鎮戶籍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招聘人數占招聘總數50%。年齡55周歲以下(196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無前科、熱愛保安事業。必須具備下列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之一。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3、單親扶養未成年人者;
4、登記失業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
5、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
6、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
7、軍人配偶;
8、享受定期定量撫恤和生活補助的優撫對象、烈屬;
9、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面向1996年至2000年畢業的統招統分、定向、委托培養的中專畢業生,屬凌源生源的男性。招聘人數占招聘總數50%,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省外或朝陽市外的普通中等專業畢業生,有《報到證》或朝陽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專業畢業生分配工作介紹信》的畢業生;
2、朝陽市屬普通中等專業畢業生(不含師范類),在當年畢業提供的畢業生名冊及其入學年份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或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加蓋公章的錄取底冊中有記錄的畢業生;
3、1996年至2000年朝陽市人事局委托培養的,有朝陽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專業畢業生分配工作介紹信》的畢業生;
4、經核實,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統分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由縣計劃部門派遣到單位后,未安排工作崗位或明確工作單位后未享受所在單位任何待遇的人員;
5、主管部門已安置了具體就業單位,但因接受單位要求繳納“上崗費”,安置對象未繳納而未能報到上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對象范疇。
1、鄉鎮企業委托培養的畢業生、師范類畢業生、計劃內自費畢業生和“并軌”生、電大普通班、縣以下各部門或單位自行委托培養的畢業生;
2、畢業分配當年未在計劃部門登記報到的畢業生;經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為企業法人的畢業生或個體工商戶的畢業生;
3、對于安置過的畢業生不再重復安置,非組織原因未上崗的不再重復安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