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嵩縣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五)
根據《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規定,按照各職位聘用計劃數1:2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現將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時間及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為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地點: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新辦公樓五樓518室(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對面)。
(二)所需材料
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填寫《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或《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復印件依次附審查表后)。
1、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4、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招聘職位要求的相應資格證書;
6、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嵩縣公辦中小在編教師和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三)注意事項
1、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資格復審期內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3、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按規定取消面試資格。
5、面試事宜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參加面試人員注意登陸查看。
咨詢電話:0379-66312028,0379-66329518
原標題: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的公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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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