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武義縣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招1人】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文化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定向培養鄉鎮文化員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文公共〔2017〕11號)文件精神,現將武義縣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招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及培養院校
2007年武義縣計劃定向培養鄉鎮文化員1名(歌舞表演專業)。定向培養院校為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全日制學習三年,畢業時取得大學專科(高職)學歷。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具有武義縣戶籍,參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專業成績達到浙江省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線,高考藝術類綜合成績在二段線以上,立志為基層公共文化事業服務,并與武義縣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普高藝術類考生。
三、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
2017年6月26日8:30—27日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進行志愿填報,具體時間以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公布信息為準。
四、招錄與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在武義縣戶籍考生中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藝術類第一批提前錄取。
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藝術類第一批提前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填報,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藝術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武義縣招生計劃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規定時間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體檢。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會同武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會及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將即時安排且只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省教育考試院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3、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高考藝術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征求武義縣人力社保局意見后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錄取。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錄取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武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五、就業與待遇
(一)就業要求。2017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應服從分配回到委托培養地的鄉鎮從事基層文化服務工作;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5年期合同,合同期滿將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二)補助費用。經院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設立資助專項,在校期間對定向培養的學生實行學費資助,其中家庭經濟困難者可申請減免學費,成績者可獲得學年專項獎學金。定向培養生可同時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不能按期畢業或不按協議到基層文化單位就業者,追回所獲資助經費。
六、其他事項
1、請考生密切注意藝術類第一批提前批志愿填報時間、程序,保持所填報的電話通暢。
2、體檢、簽訂就業協議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在體檢和簽訂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有效期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筆試準考證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交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備案。
4、本公告由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咨詢(咨詢電話:87662328 13735667728)
原標題:2017年武義縣鄉鎮文化員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武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7年6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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