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清流縣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清流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擬進入面試考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對擬進入面試考生(含免筆試崗位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等進行核對,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清流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資格復審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正常上班時間);
地點: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清流北大路229號建材城B幢2樓);
聯系電話:0598-8703820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
2.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的學位驗證信息。應屆生未取得畢業證的先提供就業推薦表,待取得畢業證后再提交。
3.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護士從業資格證書、戶口薄(戶主和本人頁)、專門崗位相關證明材料等。
四、其他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須本人攜帶材料到現場進行審核。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前來資格復審的,經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帶齊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 資格復審棄權的考生,必須在6月26日下午5:30前提交書面放棄聲明(本人簽名并加按指模),傳真到0598-8793531,同時拍照發至郵箱qlrsjz@163.com。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上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考生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3.考生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4.面試時間初定7月15日左右,面試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我局將在清流縣人事考試網(http://ql.smrsks.com/)公布。請各有關考生注意經常登陸網站了解通知等信息。
原標題:關于清流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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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