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潞城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5人】
(六)確定聘用名單
根據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等綜合情況,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招領導組集體研究審定后,確定擬聘用名單。
(七)公告公示
進入面試、體檢等環節的人員名單均要通過潞城市政府網和《潞城新聞》、潞城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須在新聞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
(八)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后,確定聘用名單。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組織、編辦、人社、財政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填寫《潞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決定是否聘用。以上所有程序,由公招領導組成員單位紀檢干部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355-6941159(教育系統),0355-6763175(衛計系統),0355-6768875(其他崗位)。
三、待遇和管理辦法
(一)待遇
市人民醫院和市中醫院為差額事業編制,其他單位均為全額事業編制。
(二)管理辦法
1.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予以辭退。
2.聘用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正式簽訂《山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放棄聘用資格人員從本次招聘報名之日起計算,3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的報名資格。
3.聘用的醫生、護士崗位工作人員,三年內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4.教育系統聘用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6年,衛計系統和其他單位聘用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衛計系統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服務期限不少于8年。聘用人員在服務期內不予調動。
本實施方案由公招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公開招聘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公招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標題:潞城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公告(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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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借章)
2017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