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麗水市縉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0人】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一門。《綜合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政治理論、法學基礎知識、科技知識、國情國力、公文寫作與處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參考復習用書。
浙江麗水筆試課程:http://www.nmtree.net/bssydw/lishui/gonggong.html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不足1:3(或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面試人員請于面試前3天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棄權;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的,須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截止期限前向人事部門提交書面確認書。對面試人員缺額,可在面試前1天,從未進入面試的該職位報考人員中從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工作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招錄機關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招聘計劃從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 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浙江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 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