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麗水市縉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0人】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試用期結束并確定續聘前,應辦理落戶(含“農轉非”)手續,否則直接解聘。
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聘用期間,檔案等由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實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項
考試違紀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報考人員可關注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官方騰訊微博:縉云縣人勞社保局(http://t.qq.com/jyxrlsbj),相關公告、公示等也將在微博上予以發布。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聯系電話:0578-3127520 0578-3127521
舉報單位:縣紀委
舉報電話:0578-3312478
附件1:2014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2014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3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