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嵩縣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補充公告
近來,有部分2017年應屆畢業生反映,在2017年7月1日前無法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經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公告如下:
1、關于學歷認證問題,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2、關于教師資格證問題,已經申報教師資格證暫無法提供的,由認定機構(教師資格申請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含教師資格層次、專業及證書編號的證明。
原標題: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補充公告
嵩縣2017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