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涿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49人】
(三)筆試考試
1、筆試考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紀檢人員全程監督。
2、基礎理論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
縣直事業單位及鄉鎮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依考試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2:1的比例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四)面試
面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行百分制,評委現場打分,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各職位招聘名額,按照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名,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先。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政審、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核,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未按時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招聘條件者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視情況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按成績進行補錄。被聘用人員列入縣事業編制,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被聘用的人員,要取消其聘用資格,以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原標題:涿鹿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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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