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天水市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進企業公告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7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7年,采取省財政適當補貼、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鼓勵和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優先推薦城鄉低保家庭、貧困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扶持政策
(一)畢業生到企業服務的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用人單位負責安排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務期間,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代理,并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同等待遇,服務期限計算工齡。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服務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以及脫產研究生考試。
(三)服務期滿后,用人單位要積極吸納留用。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人數達到一定比例的,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原服務單位工作,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的相關優惠政策。
三、服務企業要求及申報材料
服務企業主要針對技術含量較高、企業規模較大(職工人數在30人以上)、畢業生留用率高,與高校畢業生知識相關的國有和非公有制等各類企業及新興骨干企業,其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我市全省戰略新興產業骨干企業直接確認其服務企業資格。
企業申報服務資格時,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及上年度納稅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情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以單位正式文件加蓋印章上報申請報告,報告中提供詳細的單位情況介紹,包括企業成立時間、運營狀況、現有職工人數、合同簽訂、參保繳費、工資發放等情況,明確所需的崗位名稱、專業要求、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及工資待遇等,并填寫《2017年服務企業崗位需求情況簡表》(附件)1份。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納入:一是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差的;二是不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的;三是違法經營,不按章納稅,有不良誠信記錄的;四是企業經營狀況連續3年呈負增長的;五是近3年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有拖欠員工工資情況的;六是經營松散,近3年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七是已參加過2014年、2015年、2016年企業服務大學生招聘活動,但未按規定履行企業應盡的義務,沒有按協議落實服務生待遇,在維護企業服務畢業生的合法權益上造成投訴反映的。省級戰略新興骨干企業不確定資格,但必須按時將崗位需求和申報人數在窗口報送,以便匯總上報省廳爭取指標。
四、招聘畢業生范圍條件
天水生源,離校未就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并在我市人社部門進行了報到注冊。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服務,且符合用人單位招聘要求。
3.服務期滿后自愿留企業工作或自主擇業。
畢業生報名應聘時須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材料。其中,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貧困證明或低及發放記錄。
五、組織招聘服務人員
從6月26日至7月5日(雙休日除外)在天水市人力資源市場二樓設立專門窗口,抽調工作人員對全市申報企業、申報崗位及人員要求進行收集、整理和審核。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由縣區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企業和縣區民政部門審批的社會組織,縣區人社部門在申請報告上加注推薦意見;市屬及市屬以上企業直接進行申報,市人社局統一負責審核確定服務企業的資格,并征集匯總發布崗位需求情況。
根據申報企業資格審核和崗位需求情況,8月份在天水市人力資源市場舉行專場招聘見面會,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與確定的服務企業以“雙向選擇”的方式,選擇應聘服務企業確定服務人選。市人社局將安排企業優先招聘年度內享受城市低保和農村貧困戶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服務人員確定后,市人社局將組織培訓,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及時安排上崗,試用期滿后,為服務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
現場招聘會時間和企業崗位需求情況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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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天水市2017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申報崗位的公告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