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黎平縣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9.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在地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以及戶籍不限報考者的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簿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0.“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11.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崗位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12.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本年度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并同時提供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證件原件的承諾書。
六、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1.考生應持網上報名初審通過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根據《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
2.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資格復審結束后,所有擬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取消、減少情況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p.gov.cn)公告公示欄向社會公示。
縣紀委監督電話:0855-6221555
縣招考辦公室電話:0855-6223326
原標題:關于黎平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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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黎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統計表
黎平縣招考辦公室
2017年6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