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田縣招聘衛計系統人員150名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精神,根據工作需要,新田縣衛計系統27個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范圍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進行,集中統一筆試,根據面試形式分類組織面試,并按程序審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筆試—面試(技能考核)—體檢—考察考核—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四、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應聘條件、筆試科目及面試形式
見附件一:《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衛計系統工作人員職位表》
五、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報名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服務年限的截止計算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全日制學歷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入學、達到錄取分數線、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所取的學歷。
(二)不能報名應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與本縣現工作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未滿的事業單位人員;違約或者服務期限未滿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醫學生和特崗全科醫生等不得報名。
6.本縣現在職在編衛計系統工作人員;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8.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9.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10.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