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碩士研究生專場招聘公告【招4人】
六、體檢
體檢人選在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者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
體檢流程、紀律、項目及標準方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的體檢結果即時告知應聘者,并由應聘者對每一次測量結果當場簽名確認,其他項目于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應將體檢結論告知應聘者。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應聘者如對上述項目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內完成復檢;如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應聘者應在接到體檢結論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表》、《體檢通知書》、《體檢結論告知書》、《復檢申請表》和《復檢通知書》樣式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提供。體檢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
七、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事業單位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等方式,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核實其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單位將相關資料送市力資源社會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并記錄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的個人信用檔案中。經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按規定在上述網站公示。
九、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按通知書指引辦理關系調動、檔案遷移、報到等手續。報到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及違約金標準。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事業單位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將調整崗位,個人不同意調整崗位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提供。
十、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1.應聘者在體檢、考察、聘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2.應聘者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4.聘用人選未在單位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如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應聘,用人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聘用人選。
十一、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的,將追究責任。
十二、聯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江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彭小姐,0750-3288523;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局職員雇員科0750-3873786;江門市衛生計生局人事科0750-3873875。
原標題:2017年江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碩士研究生專場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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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