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天柱縣事業單位招聘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天柱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進行了公示,現就筆試成績排名情況及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含直接入闈資格復審考生)等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7月3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遞補復審時間:2017年7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資格復審地點:天柱縣就業局三樓多媒體教室(即原老農貿市場門口往天柱民中方向巷子30米處,可坐1、2號公交車到原老農貿市場大潤發超市門口下)。
4、入闈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對象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則確定為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對象。資格復審對象按下列條件確定:
1.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專業測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如遇筆試成績名次末位(按進入資格復審名次確定,下同)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2.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面試(專業測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筆試(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面)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下一環節,但:
(1)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節;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面試(專業測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國外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崗位需求的所學專業條件,以國家認可的《畢業證書》明確的在校學習專業為準,專業不一致的,資格審查不得通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下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一屆且未轉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的需持當地縣(市、區)教育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5.定向招聘村(農村社區)干部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所任村(農村社區)及所在鄉鎮(街道)黨委出具擔任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且截止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證明及相關材料(如選舉證、文件等)、推薦報名材料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