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天柱縣事業單位招聘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8.有戶籍或生源限制的崗位,報考者屬報考單位所在地生源但現戶口不在該地的(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服務期滿并取得期滿服務證的)以及戶籍不限報考者的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報考單位所要求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9.“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黔東南州各縣(市)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10.報考縣級事業單位崗位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11.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執業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等)。本年度已通過執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的,可提供考試合格的成績單(需加蓋縣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公章),并同時提供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書證件原件的承諾書。
在各縣(市)人社部門指導下,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及復審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及條件,按該崗位筆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遞補期內開展,資格復審遞補期結束后不再遞補。資格復審遞補期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在各指定網站公告。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進入面試(專業測試)或筆試人員名單由各縣(市)人社部門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面試時間及相關事項待資格復審結束后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查詢。
聯系電話:0855-7522475(天柱縣人社局辦公室)
0855-7529768(天柱縣)
原標題:天柱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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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