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長樂市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專職黨建指導員(編外)招聘公告【招10人】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前10名報考對象,確定為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達不到10名的,按照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按規定程序和標準進行考察。因棄權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考試、體檢與考察結果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長樂市人民政府網站、《吳航鄉情報》上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批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根據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圍內統籌安排崗位,聘用人員須服從調配。聘用期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七、報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對象為編外人員,不予正式。
(二)試用期工資按每個月1800元標準發放。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參照村(社區)主干執行,每人每月工資2700元,并予以辦理“五險一金”。
(三)市委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工委將根據日常表現和考核情況發放績效獎勵。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28922341(長樂市委組織部辦公室)
本公告由長樂市委組織部、長樂市委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工委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長樂市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專職黨建指導員(編外)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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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長樂市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專職黨建指導員(編外)報名登記表
中共長樂市委組織部
中共長樂市委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工委
2017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