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晴隆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80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及《關于抓好<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通〔2017〕221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8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現公布實施。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2017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三)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且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10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到2017年7月10日止,在晴隆縣服務期滿2年的 “四項目”人員(即“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到村任職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
(七)在晴隆縣內任職滿一屆以上(在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上連續任職滿3年以上)的村(蓮城街道南街社區、中心社區和東觀街道東北社區除外)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不限制專業,學歷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八)晴隆縣戶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九)現駐晴隆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十)晴隆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子女;
(十一)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晴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
(十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至2017年7月10日服務期未滿的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
3.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人員;
4.截至2017年7月1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已簽訂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聘用合同的人員;
6.曾受過黨政紀處分、刑事處罰,有違紀違法行為或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