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南潯區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通知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共 226人),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點:南潯區科技創業園東一樓報告廳(南潯鎮朝陽路666號)。
三、資格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要求
資格復審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應當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學歷證書查詢頁面打印頁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中小學在編教師須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醫療衛生單位在編職工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持設區的市級黨校核發的黨校學歷的,須提供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審查認定是國家承認學歷的相關證明。
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需符合下列三種情況之一,并提供相關材料:
(1)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總政治部下達的軍隊院校從地方招收普通中學畢業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學員。當年參加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須提供錄取通知書或招生辦出具的證明。
(2)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士兵、干部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學員,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
(3)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函授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函授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軍官和文職干部學員,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其他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2017年7月4日16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但需出具書面提供放棄資格復審材料,將按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咨詢
電話:0572-3919066
原標題:關于2017年南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面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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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州市南潯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