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湛江市徐聞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32人】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筆試內容分為教育、衛生和綜合三類,即教育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衛生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衛生知識和素養,綜合類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公共基礎知識和素養。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
4、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將在徐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公布。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1、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在徐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門戶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統一時間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1、報考小學美術、音樂、體育和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報考其他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
根據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試總成績到低分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 382號)文件規定由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統一集中組織實施。應聘教師崗位的工作人員,體檢標準按《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