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寧河縣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天津市公務員招考(寧河)資格復審
通 知
我局定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8點至3月30日上午11點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請接到通知后按時到我局驗證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1、所需材料:
材料明細 | 備注 |
報名登記表 | 必需,本人簽字的 |
身份證 | 必需 |
戶口本或戶口頁 | 必需 |
畢業證 | 2014年3月之前畢業者必需 |
學位證 | 根據職位要求 |
報到證 | 已就業人員無需提供 |
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 能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人員提供。 |
就業推薦表 | 無畢業證必需 |
就業協議書(院校發) | 無畢業證必需 |
外語等級證 | 根據職位要求 |
國家計算機等級證 | 根據職位要求 |
學生證 | 無畢業證必需 |
勞動合同書或證明 | 要求兩年工作經歷的必需 |
三支一扶,村官,西部計劃證書 | 報定向崗位的帶其中之一證書 |
其他崗位要求證書,證明 | 職位要求的必需 |
以上所有涉及到的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
2、驗證地點:天津市寧河縣蘆臺鎮經濟開發區五緯路寧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一樓,人才流動窗口。
3、聯系電話:69591760
寧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3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