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墊江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試崗考核辦法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和《墊江縣2017年上半年衛生和其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為組織實施好2017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試崗考核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7年墊江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試崗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衛生計生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計生委相關領導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和用人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
二、試崗考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則;堅持按崗位分類實施,綜合考評的原則。
三、試崗考核工作安排
試崗考核工作由縣衛生計生委牽頭,縣人力社保局指導,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試崗人員必須按照各用人單位設置的專業崗位進行試崗,試崗人數較多的崗位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科室試崗,試崗考核實行統一考評。試崗考核由科室考評和技能考核組成,總分100分。
(一)試崗考核時間:試崗考核時間定于 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二)試崗考核安排:7月10日上午9:00在墊江縣中醫院六樓學術一廳召開試崗人員和用人單位領導參加的試崗考核工作會議,試崗人員于7月10日上午8:30報到,工作人員現場核對試崗人員身份(帶身份證)。凡在規定時間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試崗資格。
7月14日下午各單位試崗科室對試崗人員進行科室考評,7月15日各用人單位進行技能考核。
(三)試崗考核內容:試崗考核內容以應聘者所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為主,同時考察試崗人員的適崗能力、職業素養、團隊意識、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儀表儀容、勞動紀律等情況。試崗過程中必須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試崗考核方式:
1.試崗科室考評。試崗結束后,每位考生寫出書面總結,試崗所在科室根據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進行考評。科室考評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評工作由用人單位現場指定考評組長。30人以上的單位且試崗科室人員超過10人的由試崗科室在編在崗全體職工參加考評,試崗科室人員不足10人時,由用人單位統一調配與該科室相關聯的科室人員參加考評;30人以下的單位由全體在編在崗職工參加考評,對試崗人員的自我總結、業務能力、工作表現、團隊意識、協作配合等進行考評,考評實行100分制,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評分人員需書面說明理由,并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值(保留兩位小數),平均分值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考評組長需書面說明理由,評分涂改票為廢票。科室考評后由試崗科室負責人簽字匯總后經單位主持測評的領導和主要領導簽字密封加蓋單位公章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18:00前送縣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內容為病歷書寫、查房、試講、操作能力、工作態度、團隊協作等。基本程序是:
(1)首先將試崗人員在指定場所全部集中隔離關閉手機或放在指定地方,按專業排序隨機抽簽確定技能考核順序。
(2)確定專業評委。在編在崗職工30人以下的單位設評委5人,30人以上的單位設評委7人,評委候選人名單由各用人單位提供,縣衛生計生委派員現場審核,隨機抽簽確定,其中:單位領導評委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評委數的40%,專家或職工評委不得少于評委數的60%,由監督人員按照1:3—1:5的比例現場隨機抽選。主考官在所抽選的評委中由縣衛生計生委現場指定。
(3)隨機抽選的評委須在規定時間內迅速到達指定現場,并向縣衛生計生委、縣人力社保局簽訂堅持公平公正評定的書面承諾書,縣衛生計生委講解考核要求及注意事項,各評委按照技能考核項目商定考核相關內容,評委實行實名評分,并獨立完成,客觀公正。
(4)技能考核實行100分制。評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評分人員需書面說明理由。設7名評委的,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值(保留兩位小數),平均分值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主考官需書面說明理由。設5名評委的,不去掉分和最低分,直接計算平均分值。評分涂改票為廢票。
(5)考生考核結束后在指定場所等候成績。
(6)考核成績出來后,由工作人員送達考生簽字確認。
(7)評分結果和原始票密封,經計分監票人員、考評組長及縣衛生計生委、縣人社局現場人員簽字密封送縣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備查。
3.試崗總成績計算方法:試崗總分=試崗科室考評×20%+技能考核×80%。評分結果當場公布。
4.各單位試崗工作結束后,將試崗工作組織、考核及操作程序、評分結果、評委成員名單等方面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縣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匯總后送縣人社局備案。
四、有關要求
(一)對考生的要求
試崗期間考生須遵守用人單位的作息時間,服從單位安排,遵守科室的各項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聽從試崗科室老師的指揮,若因擅自行動引起不良后果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立即取消試崗資格。
(二)對用人單位的要求
1、各試崗考核場所要相互隔離,并有相關標識;
2、考場區域要劃出警戒線,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3、參與考核的各類人員必須佩帶相關標識;
4、各單位在考核前,要擬好考評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流程,報送縣衛生計生委審查批準,并于考核前一天做好場所布置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確定,準備好有關評分表、成績告知確認單、成績匯總表、有關工作用具等等。
(三)紀律要求
試崗工作是公開選擇衛生適用人才的重要渠道,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責任,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試崗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紀律,嚴格按照本實施辦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定的辦法”執行,不得擅自更改,確保試崗考核工作標準一致,公正公平。各用人單位參與試崗考核的人員和試崗考生均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規定,凡屬回避制度規定對象,應主動提出回避。整個試崗工作應自覺接受縣衛生計生委、縣人力社保局的監督指導,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試崗考核成績,并追究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若評委違紀,除依紀、依法處理外,同時記入專技人員職業道德不良記錄名單,在今后評職晉級、聘用時作為重要考評依據,并取消今后擬任同類評委資格。
本辦法由縣衛生計生委、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墊江縣2017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試崗考核實施辦法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