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昌市公務員招考公安職位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省人社廳、省公安廳和省公務員局有關招錄文件精神,入闈南昌市公安機關職位的考生均需參加體能測評,名單見附件。現就體能測評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時間:2017年7月7日上午
二、體能測評地點:南昌市第二中學高中部(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綠茵路1282號)
三、體能測評對象和標準:特警職位入闈人員體能測評標準按照省公安廳、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考錄特警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的通知》(贛公字〔2005〕98號)執行。民警職位入闈人員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先進行體能消耗較小的項目測評,再進行體能消耗較大的800米(女子)和1000米(男子)測評。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對體測不合格出現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注意事項:
1、考生請于7月7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證準時到南昌市第二中學參加體能測評,現場需交納30元體能測評費,逾時未到作棄權處理。
2、考生根據天氣情況自行準備好測評所需服裝、鞋帽、飲用水等物品。
3、考生進入測評場地后直到測評結束不得隨意走動。在體能測評現場需聽從指揮,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隨意離隊,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帶隊的警官報告,因個人原因測評時喊號不到者,作棄權處理。
4、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請關閉所有的通信工具,否則按作弊論處。
5、體能測評成績,考生應當場簽字,以示負責。
原標題:關于開展2017年公務員招考公安職位體能測評工作的公告
2017年7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