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福建集美區事業單位補充編內衛生技術人員考試面試資格復核公告
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sxwszy.fjedu.gov.cn/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位)認證。除了明確要求全日制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者專業可以按照本人收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輔修專業予以認定。輔修專業對應的學位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可查詢。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3、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
(1)證書要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等;
(2)專業工作經驗要求: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放表等有效憑證,以及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
(3)其他要求:如考生以非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醫”類崗位須取得與崗位相符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醫師資格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藥、護、技”三類崗位須取得與崗位相符的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及以上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的結論。以大專學歷報考,須提供戶口本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編內人員同意報考材料: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四、其他事項
1、面試資格復審由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資格復審通過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2、考生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資格復審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帶齊上述復核需提交的材料、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3、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4、未盡事宜或情況確實特殊的,另行研究確定。
原標題:2017年春季廈門市集美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衛生技術人員考試面試資格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點擊下載>>>
廈門市集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