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招考聘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35人】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自治區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財政廳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鄉(鎮)衛生計生機構整合后缺乏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經報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2017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5名。為確保2017年度我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考聘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吸引一批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扎根基層,服務基層,承擔基層公共衛生和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基層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促進基層衛生事業健康發展。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三、招聘范圍和計劃
招聘范圍為全縣政府舉辦的16個鄉(鎮)衛生院。根據鄉(鎮)衛生院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按綜合改革設崗后的崗位名稱制定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經報請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批準我縣政府舉辦的16個鄉(鎮)衛生院2017年度計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5名。具體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考聘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附件1)。
此次招聘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按照《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文件精神,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統一納入崗位管理制度和全員聘用制度管理。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衛生事業,遵守憲法、法律、計劃生育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國家承認)和獨立完成招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或技能條件;
4.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經本單位、主管部門以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具備執業醫師(含助理或鄉鎮助理)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報考條件以《2017年度隆林各族自治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考聘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為準(附件1)。
(二)免筆試條件
對報考自治縣政府所在地(新州鎮衛生院)之外的鄉(鎮)衛生院崗位人員,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的,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經縣級人力資源社會部門核準,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
1.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
(三)免筆試、面試直接進入體檢、考核條件
報考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崗位,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經縣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審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單位、縣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以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擇優聘用,結果公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3.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被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自處理決定履行完畢之日起七年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本縣轄區內現在編在職的基層醫療衛生單位衛生技術人員(含公開招考聘用和過渡聘用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年限、服務年限、處罰期限、學歷證書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7月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