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濉溪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4人】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其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成立考察組,實行考察工作組負責制。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如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本人不適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察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考察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布。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述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七)聘用
1、公示結果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公示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其對應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幼兒教師崗位、鎮衛生院崗位、鎮財政所崗位分別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崗。不按時參加選崗,視作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不超過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除按規定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須在本單位服務期滿五年,方可流動。
五、招聘工作要求與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縣紀檢監察機關參加招聘全過程,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61—6079905(縣)
監督電話:0561—6089002(縣紀委監察室)
原標題:濉溪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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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濉溪縣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xls
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