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29人】
根據《樂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樂市干調〔2016〕3號)文件精神,結合崗位需求,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面向全省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及名額
具體遴選單位及名額詳見《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遴選的范圍及對象
四川省行政區劃范圍內縣級及以下符合遴選條件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三、遴選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應同時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德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在編工作經歷,按2014年8月11日川委辦?2014?30號文件規定,新發布公告聘用的鄉鎮教師,在鄉鎮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另有約定在當地服務年限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3.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完全符合《一覽表》所列單位及招聘崗位要求的“范圍”、“所需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記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與《一覽表》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一致,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具有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沒有經過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遴選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報名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四、報名
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17:00。
(二)報名地點、聯系方式:具體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附件3)。
(三)所需材料:
1.《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質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2份);
3.本人在工作中獲得的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2份);
4.進入事業單位的聘用登記表(通知書)復印件,并加蓋鮮章;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當地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6.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4張、自薦書及《一覽表》中要求的其他相應材料。
此外,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聘用在中級崗位的需提供職稱證書、相應崗位聘書或其他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高級職稱需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2份)。
五、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招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
六、考核
本次遴選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考核。
1.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內容: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情況。
3.面試方式:上微型課,現場答問,才藝展示。
4.成績要求:總分為100分,低于7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七、考察、體檢和公示
(一)考察
按考核人選,對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素質與公開考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二)體檢
根據考核及考察綜合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各考核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主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
(三)公示
體檢合格后,對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八、調動
由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領導工作小組綜合考核、考察、體檢、公示情況確定擬調人員,報請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政策規定和招聘公告審核確認,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原標題: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1-3.zip
1.《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3.《2017年樂山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樂山市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