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正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21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正安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選崗、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1名,職位設置情況詳見《正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附后)。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7年及以前畢業的中專(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部分鄉鎮職位限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人員報考)。
2、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職位,限截止2017年8月6日連續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3年及以上的人員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7年8月6日在“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在同一基層服務項目上服務滿2年的人員報考,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正安縣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職位,限正安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對象及其未婚子女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7日-1999年8月6日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來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在任公務員、或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人員、或在今年的公務員招錄和其它事業單位招聘中已經進入了體檢環節的人員;
3、截止2017年8月6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三年)未滿的;
4、截止2017年8月6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