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重慶2梁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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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資格復審時間為2014年5月21、22日(其中:22日為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為梁平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根據1:2的面試比例,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所需資料:嚴格按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范圍和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所需資料:①《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標準證件照片2張;③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④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費用及地點等另行通知。
6、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二)報考考核招聘(詳見《一覽表2》)崗位的: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0日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填寫《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簡稱《報名表》,見附件3),并附一份個人簡歷或自薦書,發送至縣人社局郵箱383140769@qq.com,聯系電話:53224012。
3、資格初審
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通知其參加考核面試。
4、考核面試
考核面試時間、地點待定。應聘人員參加面試需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學習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
5、考核面試方式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6、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 。體檢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因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事宜在縣人力社保局張貼公示??疾旌细竦臄M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網、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招聘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服務5年以上(在用人單位不少于2年),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 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考務咨詢電話:023-53224011
2.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53224012
3.涉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附件:
1. 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1
2. 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2
3. 梁平縣2014年第二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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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