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溫州洞頭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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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征兵工作條例》規定,擬錄用人員辦理正式錄用手續時,需縣征兵部門提供相關證明。
九、同分處理辦法
入圍人員總分最后一名同分的,英語崗位(代碼:2501)按《英語專業面試》、《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的次序 選擇;其他崗位按《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的次序 選擇。所有項目同分的,由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加試選擇。
十、注意事項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高級技工和技師學院的畢業生,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其學歷視為與大學專科同等。該類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專業要求,學歷要求為大專的職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所列不宜錄取為公務員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5、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和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6、面向本縣大學生村官,指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我縣村(社區)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我縣村(社區)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7、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8、縣人力社保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一、本《公告》由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會同各有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洞頭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洞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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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