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人】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辦〔2017〕6號)規定,現就2017年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7年績溪縣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其中績溪縣人民醫院6名,績溪縣中醫院3名,績溪縣鄉鎮衛生院2名(其中含荊州鄉衛生院1名)。(具體見附件《2017年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2017年績溪縣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中的“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脫產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現已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再審)、公示、報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績溪縣人民政府網公告欄(http://www.cnjx.gov.cn/)發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