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東縣衛計系統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291人】
2、其他報名要求
(1)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為準。
(2)網上報名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繳納報名費確定報名后,非招聘計劃取消原因,不能更改報考崗位。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信息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對報考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此崗位招聘計劃,在筆試之前進行公告。已報考該崗位的(不含核減招聘計劃的崗位),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后,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6日上午8:00至8月7日下午5:00期間,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
(三)筆試
1、筆試方式: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8月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內容:筆試只考一堂,考試時限為120分鐘。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30分)和醫學專業知識(70分),滿分100分,醫學基礎知識、醫學專業知識、筆試總分均保留一位小數。
醫學專業知識:“西醫類”考試內容以湖南省衛生廳編印的《湖南省醫務人員“三基”培訓指南》為藍本。(1)崗位代碼為201-202、204-206、214-215、218-223、233-234、237-240、243、245以“醫療分冊”為藍本;(2)崗位代碼為207-208、224-225、235、246以“護理分冊”為藍本;(3)崗位代碼為209-210、226-229、236、241、247以“醫技分冊”為藍本;(4)崗位代碼211-212、230-231、242、248以“藥師分冊”為藍本。
“中醫、中藥類”考試內容以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編印的《中醫臨床“三基”訓練》為藍本。(1)崗位代碼為203、216-217、244以“醫師分冊”為藍本;(2)“中藥類”崗位代碼為213、232、249以“中藥分冊”為藍本。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考試成績在“衡東縣黨政門戶網”公示。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天內,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縣衛計局政工股202室書面申請辦理有關查卷手續,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規定辦理(查分范圍僅限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查分結果若有偏差,嚴格按實事求是的原則予以糾正,并及時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四)資格審查
1、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5的比例分崗位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并在“衡東縣政府門戶網”公示。
2、資格審查對象須提供以下資料:
(1)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2)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文憑、有效二代身份證、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學歷是指普通高等畢業文憑;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以上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定的結果為準;學歷證書和有關資格證明須提供網上查詢證明)。縣外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提供單位的工作證明和工資發放表(是衛計系統縣區直屬單位的考生要提供最近一年的1、3、5、7、9、12月的工資發放表復印件,簽字加蓋公章。是鄉鎮衛生院的考生要提供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每個月的工資發放表復印件,簽字加蓋公章);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年齡在40周歲至45周歲的考生須提供單位的工作證明和工資發放表(要提供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以來每個月的工資發放表復印件,簽字加蓋公章)。其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3、組織資格審查:由縣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公示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如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出現同一崗位達不到招聘計劃1:1.5比例的,由縣公招領導小組決定予以遞補,并公示遞補對象。
4、資格審查要求:資格審查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把關。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提供虛假報考申報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當即取消聘用資格,同時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由紀委監察部門和相關主管單位黨組織嚴肅查處,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通報全縣。
(五)體檢
根據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與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試卷第二部分專業知識從到低分確定。若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時,則從同一崗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對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