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事業單位:2014年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4人】
(五)體檢
參加面試人員,按其筆試均分(<公共科目分數+專業科目分數>÷2或無專業科目考試的公共科目分數,下同)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參加專業水平測試人員,按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5月17日進行筆試的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總成績仍然相同,則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僅考公共科目或雖考專業科目但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區組織和人社部門統一負責。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主管部門統籌負責,區組織和人社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組織和人社部門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其中,不同單位因招考條件相同而按同一崗位招聘的,由區教育局、區衛生局負責組織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各自受聘單位)。由招聘單位將相關材料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分別報區組織、人社部門核準并核發聘用通知書,準予聘用的人員持聘用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準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